2022-10-05 08:00:00

一、工作原则

(一)坚持预防为主原则

把近视眼防控(以下简称“防近”)的重点放在预防工作上,面向全体幼儿实施预防措施,有效预防近视眼的发生,降低幼儿近视眼新发病率。

(二)坚持综合预防原则

针对导致近视眼发生的多种因素,采取综合防控措施。控制幼儿近距离用眼时间;改善游戏卫生条件,创建良好的视觉环境;普及视力保护只是,培养幼儿科学用眼习惯;落实幼儿户外活动时间,促进幼儿积极参与活动。

(三)坚持常抓不懈原则

“防近”工作作为幼儿园日常工作,按照不同年龄要求,将其贯穿到保育教育各个环节中,坚持常抓不懈,促进“防近”工作经常化、制度化。

(四)坚持全园参与原则

充分发挥全体教师和家长的作用,建立教师全员参与,学校、家长联动的机制,形成共同做好学生“防近”工作的合力。

二、工作机构

(一)成立幼儿近视眼防控工作领导小组。组织实施全园幼儿近视眼防控工作,对各班级开展“防近”工作进行指导、检查和评估。

长:胡静 吴春华

员:胡丹 马文明 杨佳怡 刘嘉玢

(二)工作职责

1.制定幼儿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;

2.组织协调教师开展工作;

3.督导、考核、评估“防近”工作实施情况;

(三)切实做好幼儿“防近”的宣传和指导工作。

三、工作措施

(一)加强规章制度建设,规范管理“防近”工作

1.将幼儿视力保护工作纳入学校管理、教师管理和班级管理内容,形成园领导、教师、幼儿人人重视,齐抓共管的“防近”工作机制。

2.制定科学规范的幼儿在园作息制度。严格按照规定的周计划,安排每周活动和作息时间。依据学习和生活规律,按照动静交替、视近与视远交替的原则安排每天游戏与活动。

3.教师可根据本班情况具体安排每天的眼保健操时间,组织幼儿学习做眼保健操。

4.每学期对幼儿视力做两次检测,由校医帮助完成。

(二)开展视力保护宣传教育,培养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

1.在园内师生及家长中,广泛、深入开展视力保护宣传教育。

2.利用校讯通、宣传栏等多种形式,经常性宣传科学用眼、预防近视等保健知识,培养幼儿爱眼、护眼意识,养成正确读书和用眼卫生习惯,保持良好的坐姿,少看或不看动画片,控制幼儿与电视的距离等良好习惯。

3.教师应将培养幼儿良好用眼卫生习惯并贯穿于整个常规教育中,每天督促幼儿到户外活动或远眺。

4.通过家长会、校信通等多种形式向家长宣传保护视力、预防近视的知识和方法,指导督促家长为幼儿提供有利于视力保护的学习环境、控制幼儿近距离用眼时间(看书、写字、看电视、用计算机)、及时纠正不良的用眼卫生习惯、视力下降时要及时到正轨医院就医。

5.每年6月6日的“全国爱眼日”,开展形式多样、内容丰富的“防近”宣传活动。四、幼儿视力保护制度

1.保护儿童视力,培养儿童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,每年对全园4岁以上的儿童进行一次视力检查。

2.检出视力低常,2周后进行复查,复查仍低常,转入专科医院就诊,做到早发现,早治疗。

3.对视力高危儿童(已诊断弱视、斜视、高度屈光不正或家族中有视力低常者)应重点管理。多和家长联系,按时矫治,配合医院治疗,定期复查。了解弱视儿童的矫治方法,督促协助在园的弱视儿童坚持弱视训练。

4.对视力低常的儿童每3个月测查视力1次,记录在视力矫治册中。

室内光线充足,不在强光或过暗的环境下看书、写字、画画,连续用眼时间不超过半小时。

5.培养儿童良好的看书、写、画姿势,眼与书本之间距离保持30—35厘米,书与桌面应成30度—40度。

6.教育儿童不用脏手揉搓眼睛。发现眼传染病及时隔离患儿。立即对玩具、教具进行消毒,以预防眼科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。对儿童生活环境进行安全检查,杜绝儿童眼外伤的发生。

7.转诊:当儿童单眼视力低常或双眼视力相差二行或二行以上时,2周—1个月后应复查一次,仍符合上述条件时,转诊到市级医院进一步检查、确诊和治疗。

 

幼儿园视力保护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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